家住河北省格调春天小区业主张先生,最近很苦恼。拿到新房钥匙,本是件高兴的事。但是张先生被告知今年不能使用暖气。更重要的是他听说,交房时开发商没有经过建设部门的验收。
张先生2012年购买该楼盘期房。在双方签订的制式购房合同中,约定交付期限为2014年8月31日前。就在中秋节前夕,作为业主的他接到了开发商的交房通知,“我当时感觉,还挺遵守约定。”
但很快有两条消息自业主们的群中传来:开发商在楼盘完工后,并没有经过建设部门的验收。有业主很快找到了相关的法律依据,并在群内转发。根据我国《建筑法》第六十一条、《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二十六条、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,“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,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,不得交付使用。”另外一条消息,是房屋交房之后,今年有可能不能提供暖气。
售楼处:供暖看入住率
格调春天位于新石南路与维明大街交叉口西南角,是由河北天地富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项目。其中一期三栋楼,共计约600余户。
9月10日上午,记者来到该楼盘售楼处了解情况。关于验收问题,对方的答复是,目前楼盘经过了合格验收,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应是在公司总部。这个问题不用担心,楼盘证件齐全,可以放心接收。
至于今冬的供暖问题,对方说,不能供暖的可能性比较大。目前是所有供暖设备都已经铺设完毕,“还要看入住率,如果入住率多的话,业主要求强烈,开发公司也会一同帮助协调,”他说一般下半年交付的房子,当年就能供暖的情况不多。
对方说,目前交接了约有100多户,工作正在有条不紊进行。
业主:开发商有逃避违约金之嫌
暖气不能用就交房,这是否属于强行交房?有业主接受采访时认为,开发商的行为,有逃避违约金的嫌疑。
业主刘先生说,合同中规定交房日期是在今年的8月31日前,如果交不了房,就会相应赔偿部分违约金。因此开发商是不得不交。
与刘先生观点相同,王女士也是对此心存质疑,她用合同中的条文进行分析,合同中对交房时的基础设施有明文约定:即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水、电、暖具备交付使用条件,“现在不能保证供暖,也就是说无法使用,这怎么就可以交房?”
另外就是关于工程验收问题,“如果没有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,怎么证明工程质量合格?一旦出现问题,业主又该如何维护权益?”一位业主表示,想等等再看。
工程质量监督部门:开发商没申请验收
据了解,石家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,负责对工程质量的主体验收工作。11日上午,记者致电该单位,咨询该小区的验收情况,一工作人员介绍,该小区并没有经过质量监督站的验收。对方进一步介绍说,按照流程,开发商应该是在工程完成之后,向监督站提起验收申请,由监督站工作人员监督完成房屋主体的验收,合格之后,会有一个验收合格证明。但是该小区没有向监督站提交申请材料。
对方说,近来不断接到该小区业主的电话。目前监督站已派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,实地调查了解情况,然后做相关处理。
而对于小区今冬供暖问题,9日记者多次拨打桥西区供热办,却无人接听。
律师:开发商此举属于违约行为
河北明杰律师事务所王惠民律师介绍说,按照流程,开发商在交房前需经过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,到监督部门做备案。现在开发商没有做验收与备案工作,违反了购房合同中的约定,属于违约行为。
另外,王惠民说,开发商在交房之后不能保证当年能够供暖,也违反了购房合同中所要求的水、电、暖,达到交付使用的条件,在达不到交房条件下交房,同属于违约行为。
对此王惠民认为,业主出于维护自身权益的考虑,可以拒绝接受交房行为,并可向相关部门投诉,维护自身权益。
看完这则新闻大家都明白了,集中供暖还是有一定的局限性。虽然集中供暖使用起来比较的便宜,但是如果新闻中张先生一下的话,那么他将在北方要渡过一个寒冷的冬天,而且冬季的时间比南方还长。如果有的住户回老家过年,或者要到外地定居,房子还留着,那明年你的集中采暖费用还是要交的。如果住户使用的是耐克森电地暖的话,就完全不会出现这类现象。耐克森电地暖是有发热电缆盒温控开关组成,可以随时的开与关,每个房间还能分室控制。随开随关,使用其实非常的方便。如果需要装采暖的用户可以吧多方面的因素考虑进去,做最适合自己的采暖方式!